律师解析:关于父母将房产无偿赠与其子女所需缴纳手续费用的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是赠与手续费,该项费用根据房屋管理机关所提供的评估价值而定; 其次是契税,其依据也是房屋管理机关所提供的评估价值,额度为评估价值的百分之三; 再次是印花税,比例同样是评估价值的百分之零点五; 最后是赠与公证费用以及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用,这两项费用都是按照评估价值的百分之二计算得出的,其中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用的收费标准为每次独立业务80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