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在租住房屋时,若未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仍有可能要求返还押金。 押金一词通常用来描述房屋租赁双方事先达成共识并预付的一定额度的保证金,基本上在租赁结束后会予以返还。 虽然没有签署租约相关的合约文件,但是已经进行了实质性的履行行为,这可谓是双方默认订立的租赁协议,可以视作租房契约已经生效,两个当事人都需受到该合同条款的约束和指引,因此根据约定应该归还所收的押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