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关于连带责任的承受方式,这主要取决于担保合约中对于所承担责任的具体范围是如何设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连带责任担保制度下的债务方若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到期债务或是出现了符合约定情况的事项,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方履行债务义务,同时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所承诺的保证范围之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