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 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 住校生晚自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90分钟。 走读生不上晚自习。 法律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五条 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 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大学不超过10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五条 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 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大学不超过10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